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6~2025-09-09 |
資格條件 | (一) 學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考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機關機、水電系統(含弱電系統)設施之維護、修繕。 (二)消防設施之維護、修繕。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34008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表件,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恕不退件),影本務請註明「與正本無異」並親自簽名。114年9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右上角請註明「參加電機工程職系技士甄選」,逕寄本監(334008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人事室鄭小姐收,逾期概不受理。 二、報名表、簡要自傳等應繳之表件格式,請務必於本監全球資訊網自行下載(http://www.bdo.moj.gov.tw/)。 1.報名表,請貼妥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簡要自傳。 3.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公務人員請人事單位產製,非現職公務人員請自行填寫)。 4.具結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凡持外國學歷證件報名者,須繳驗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始得依規定報名)。 6.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7.相關工作經歷或專業訓練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無則免附)。 8.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務請檢附現(前)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審定證明、最近5年(109年~113年)考績證明及最近5年獎懲令(1090827-1140826)影本(非現職公務人員無須檢附)。 各項應繳驗之表件,寄出前務請仔細檢查,如有使用非本監規定之表件格式或有遺漏、資料不齊或影印不清者,不予受理,以維護其他報名人員之權益;所繳之證明文件影本,經查驗後概不退還。錄取後於報到日應繳驗證件正本,驗畢退還。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移送檢調單位辦理。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公告通知面試,不合格及面試後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預計於本(114)年9月11日(暫定)公告面試名冊,並於同年月17日上午09:00(暫定,以公告面試名冊所載為準)辦理面試。惟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報名,得再延長公告。 (二)本次徵才面試平均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五、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內(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洽詢本監人事室鄭小姐,聯絡電話03-3299115轉6152;如有工作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監總務科蕭先生,聯絡電話03-3299115轉6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