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徵求 助理研究員~2025-09-11

徵才機關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9-02~2025-09-11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具5年以上農業相關服務經歷,熟諳農藥學、作物學、農業化學、分析化學、生物統計學、植物病蟲害等知能者尤佳。
五、具獨立規劃工作計畫、解決問題及落實執行之能力,並能提供具體執行方案供主管規劃參酌,及具備適當的英語聽說讀寫及跨機關與跨組室團隊合作之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農藥殘留檢驗方法開發及研究事項。
二、農作物中農藥殘留分析及監測等研究事項。
三、農藥及污染物質檢驗資訊化等研究事項。
四、ISO 17025認證實驗室品質及技術業務等研究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聯絡E-Mail dl0121@acr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取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徵才機關得直接調閱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三)碩(博)士論文及近10年相關發表著作。
(四)有關農藥學、作物學、生物統計學、農業化學或植物病蟲害等科目之學分證明及成績單(大學以上(含)相關成績單)。
(五)專業證照、外語檢定及身心障礙證明等文件(無則免附)。
二、報名期限:民國114年9月11日前報名。經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三、連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楊小姐或朱小姐 04-23302101轉17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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