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徵求 專員~2025-09-05

徵才機關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8-18~2025-09-05
資格條件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分析相關法律問題及具口語論述能力。
(三)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及未符限制轉調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民事類司法行政事項。
工作地址 本院民事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間:114年9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
二、考試方式:電腦製作公文測驗及面談。
三、報名方式:(一)請於114年9月5日前將下列資料逕寄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民事廳,陳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民事廳專員」等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使用銓敘部所定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請提供自WebHR下載之版本)、自傳(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2、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近5年考績、獎懲影本。4、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書面審查合格,擇優通知電腦製作公文測驗及面談。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公布。
(二)、聯絡電話:陳先生(02)2361-8577分機642。本次徵才,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次徵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