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資位 |
| 職稱 | 臨時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3~2025-11-20 |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院校畢業,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尤佳。 二、其他條件: (一)自備交通工具及相關駕照。 (二)不得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 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 工作項目 | 一、召開聯繫工作會議:定期召開聯繫工作會議,強化各中心間之聯繫合作,匯整各中心人力等其他相關服務資源。 二、召開業務工作會議:定期召開業務工作會議,並將會議紀錄陳國教署備查,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三、規劃並辦理專業增能研習及座談會:針對教師、學生家長及其專業人員,辦理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暨實務工作研討。 四、檢核學年度實施計畫及成果:檢核所屬工作計畫,並彙整各中心運作之成效及學年度服務成果,落實身心障礙教育相關服務。 五、網站維護與更新:公告相關業務辦理訊息,含特殊教育政策宣導、研習活動等,強化訊息傳遞及聯繫合作之效能。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
| 聯絡E-Mail | e-1191@mail.k12e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日期及方式: 1.採電子郵件報名,即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4點止。 2.請將履歷表及相關資料e-mail至e-1191@mail.k12ea.gov.tw羅小姐。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國教署行政組員(應徵者姓名)」。 二、報名須檢附資料: 1.報名表、自傳履歷表(需含照片)、切結書、身分證影本、學經歷證明、相關證照影本文件。 2.請將上列資料依序排列,掃描成單一PDF檔後,以電子郵件之附件傳送。 三、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詳洽https://www.nhs.hcc.edu.tw/ischool/public/news_view/show.php?nid=94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