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2025-05-16

徵才機關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9~2025-05-16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約僱5等1級280薪點(月支酬金37,800元)。
工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1號
聯絡E-Mail am6655@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4年5月16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1. 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 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 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4年5月2日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9517282曾小姐。
4.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 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114年5月21日至114年7月29日止,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則僱用至回職復薪生效日前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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