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9~2025-05-15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科系所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且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 無限制轉調情形;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五) 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六) 具機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一) 轄內公園廣場綠地等維護管理相關業務。 (二) 轄內公園廣場綠地設施等修繕工程管理。 (三) 公園廣場租借管理業務(協辦)。 (四)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經建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 |
聯絡E-Mail | am6792@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機車駕照、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三)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 本所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經建課蕭課長,電話:02-22811484分機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