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程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4~2023-07-27 |
資格條件 | 一、學經歷專長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專業能力: 1.具備資訊、資安相關專業證照及實務經驗者優先。 2.具備行政文書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推動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子法有關業務。 2.辦理本局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相關業務。 3.辦理資通安全認知與訓練業務。 4.督導與稽核局屬機關資通安全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
聯絡E-Mail | cindyliu@mail.ca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 (3)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2.甄選項目:甄選評分項目:學歷20%、英語能力10%、面試或業務測驗70%(包含儀表談吐10%、資訊專業知識30%、工作經驗30%)。 3.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職務薪點範圍自376至472,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薪點折合率以129.7元計。 5.聯絡人:資訊室 劉毓慧 電話:02-2349-6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