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交通事業人員 |
官職等 | 業務員至高級業務員 |
職稱 | 調度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1~2023-07-18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高中(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鐵路特考員級、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或符合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業務員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並具調任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品行操守良好,無不良紀錄,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具基本公文寫作能力,並具高度工作熱忱。 (五)本職缺屬交通資位制。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臺灣鐵路管理局營運安全處辦理稽核、審查與評估安全管理系統的有效性,行車安全測驗及聯合檢查之督導辦理、行車安全改善事項之列管追蹤、擬辦年度安全稽核計畫及執行、行車事故案件審議之擬辦、安全管理委員會議決議事項之列管追蹤考核、配合交通部臺鐵定期檢查之籌辦等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
聯絡E-Mail | 0284292@railwa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之證件(以下資料請合併於同一PDF檔並上傳至事求人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影本。 4.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6.如有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得於限制轉調期間內調任之情形者,請提供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文件以供審查(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甄試及錄取通知: 1.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機關暨所屬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3.應試者請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資料。 4.聯絡人:(02)23815226轉分機4667營運安全處考核科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