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 徵求 約聘人員~2025-03-10

徵才機關 銓敘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2-27~2025-03-1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三)負責盡職,品德端正,具服務熱忱,任勞任怨。
(四)具1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公務人員銓審、考績案件之審查。
(二)公務人員協會經費補助及核銷等相關事宜。
(三)其他人事業務相關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學士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4年3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李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8。
(二)聘用期間及月酬標準: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目前被代理職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至115年1月29日,該員如提前回職復薪,以聘用至其上班日之前1日止無條件解聘),1年1聘;具學士資格者,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具碩士以上資格者,七等一階328薪點起薪。
四、工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三)甄選及評比方式:依公告之資格條件採書面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就儀態、見解、思考邏輯、發展潛力、服務觀念、專業知能等予以考評,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次徵才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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