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 徵求 組員~2023-05-14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08~2023-05-14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三) 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熟諳電腦操作且無不良嗜好,有出納或檔管工作經歷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所行政事務專案管理統籌與規劃作業。
(二) 辦理庶務採購及履約管理。
(三) 辦理文書檔案檢核作業。
(四) 環境教育事務行政規劃與執行。
(五) 事務行政管理與管制通行證申請與繳交。
(六) 出納業務與零用金管理。
(七) 員工及講師所得扣繳及申報作業。
(八) 勞健保申報與扣繳。
(九)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民航人員訓練所)
聯絡E-Mail hanpig@a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檢文件)。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民航人員訓練所兼辦人事林先生(02)8770-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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