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6~2023-06-11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建築、土木、營建、電機、機械等相關科系畢業。(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三)具相關工程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綜合辦理「本市興建社會住宅」專案,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上級交辦(指派)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每年1聘),惟本項經費不足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改列他項經費繼續僱用。僱用薪資: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二)本項職缺之實際工作項目及工作地址由機關指派。(三)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2年 6 月 11 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二館5樓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工程開發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業務助理」,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1、應徵人員履歷簡表(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2、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五)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七)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八)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237 顏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