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20薪點(約新臺幣28,534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5~2023-06-30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具有下列資格者尤佳: 一、品行端正、工作態度佳、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能配合本分局工作者。 二、曾於人事單位服務,具備使用電子公文系統經驗者(須檢附服務證明書)。 |
工作項目 | 一、銓審、動態、任官、級俸案件之擬辦事項。 二、員警異動(離到職)管理及統計事項(含服務(刑警)證(徽)、識別證、臂章、職名章等核發事項擬議。 三、人事資料建檔、更新與管理事項。 四、外勤(含線上)獎懲繕打發布事項。 五、員警儘後逐次召集、暑期工讀生及替代役男業務之擬辦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服務期間:自通知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及格人員報到前1日止。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人事室(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135號)。 |
聯絡E-Mail | whpp10213@police.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應繳下列資料,請依序檢附紙本資料或上傳事求人系統: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近 6個月內 2 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1 張,粘貼於履歷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1 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資料送出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如逾期、報名表件不齊、填寫不明、表件錯誤或資格不符,視同不合格,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三、採通訊報名者,履歷表及附件請裝置於信封內,郵寄至「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135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人事室許燕玲收」,並於信封左上方註明「報考112年人事室約聘僱人員(書記)」或至事求人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依該頁面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操作以完成報名。 四、報名人員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約談;於甄選完畢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人:許燕玲,聯絡電話:(02)2331-24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