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司法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三等書記官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26~2025-07-08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限制調任情事者,並具有下列資格: (一)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符合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打字速度須符合「司法院及所屬機關人員陞遷評分標準表附件三」規定。 |
工作項目 | 書記官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灣高等法院(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mp-1.html 本院網址:http://tph.judicial.gov.tw/tphf.asp 聯絡電話:(02)23713261轉2324人事室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