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6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25~2025-07-08 |
資格條件 | (一) 具教育部認定之公、私立校院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 具有與本院同級區域教學醫院(含)以上,實際臨床護理工作5年(含)以上年資經驗之現職人員,並有證明文件。 (四) 具區域教學醫院(含) 以上核發基層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具有證明(依據台灣護理學會訂定指引)。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請下載附加檔案「具結書」簽名 (六) 需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到院時即應辦理執登,若未符合執登條件,即取消錄取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病房臨床工作及護理行政(含夜班)等相關業務、醫院評鑑與教學醫院評鑑辦理事項。 (二)錄取後視業務需要分派單位(不得挑選)。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護理科)。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六、甄選程序及方式:資格符合者採兩階段甄選,先通過筆試後再進行面試。 (一)筆試(30%):採選擇及是非題,筆試成績達60分(含)始得進入第二階段面試。 (二)面試(35%): 1.依據考生筆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48名,筆試錄取成績最後1名如同分時,則採增額錄取方式辦理進入面試。 2.當天立即公布參加面試名單、順序,當天下午面試。 (三)專業經歷評比(35%):含學歷、年資、工作資歷、專業訓練、專業態度與發展潛能等五項。 七、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114年6月25日)至114年7月8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親自送件或掛號通訊報名,並請註明應徵職缺【應徵護理科師(三)級護理師】。 (三) 通訊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收)。 (四) 連絡人: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7-5552565轉51461)。 八、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影本各三份,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面試時請攜帶正本(驗畢發還):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半身照片,自傳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如附檔之標準格式,請自行下載)。 (二)現職派令或最近一次派令。 (三)現職銓審函或最近一次銓審函。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 (五)具結書(正本)(如附檔)。 (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七)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八)相關考試及格證書。 (九)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十)臨床專業能力進階證書/明。 (十一)在職、服務或離職證明。 (十二)相關服務資歷證明。 (十三)如未曾任公務人員者,免附(二)至(四)項。 九、面試時間及地點: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 十、錄取通知: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70分以上擇優錄取;錄取名單於本院網路公告,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十一、本次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面試成績在同分,則以書面審查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十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所附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及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本次甄選得視報名人員情形擇優通知面試及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倘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