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組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3-27~2025-04-02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具公告金額以上勞務、財務、工程採購經驗,且具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者尤佳。 (五)工作積極認真,具溝通與團隊合作、政策規劃及研考能力,並能配合業務需要職務調整者尤佳。 (六)具客家語言文化相關學經歷或證照、籌辦活動企劃及行銷經驗、汽車駕照及行車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客家重大活動規劃辦理。 (二)客家文化策略規劃、推動及聯繫事項。 (三)客庄創生環境營造專案計畫。 (四)傳統空間保存、發展、修復再利用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
| 聯絡E-Mail | katy520@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後,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應上傳附件如下(合併為單一PDF檔案):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7.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其他: (一)初審合格者,本會將擇優通知面試,餘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2007戴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