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8~2025-04-08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持有證明文件。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及中文輸入能力。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 |
工作項目 | 協辦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804614高雄巿鼓山區明誠3路586號 |
聯絡E-Mail | wc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錄事)」字樣,並於114年4月8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高雄巿鼓山區明誠3路586號4樓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出缺原因消滅之前1日為止(本職缺已列入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五等考試任用計畫)。 4.甄選方式:採中文打字測驗及面試;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 5.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月酬標準:約僱三等230薪點(折合新臺幣31,050,配合調薪後另計) 7.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7-5543708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