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4-08

徵才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3-28~2025-04-08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持有證明文件。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及中文輸入能力。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
工作項目 協辦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804614高雄巿鼓山區明誠3路586號
聯絡E-Mail wc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錄事)」字樣,並於114年4月8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高雄巿鼓山區明誠3路586號4樓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出缺原因消滅之前1日為止(本職缺已列入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五等考試任用計畫)。
4.甄選方式:採中文打字測驗及面試;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
5.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月酬標準:約僱三等230薪點(折合新臺幣31,050,配合調薪後另計)
7.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7-5543708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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