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徵求 業務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2025-08-07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31~2025-08-0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及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長期照顧LevelⅠ共同課程學習證書及長照工作經驗者)。
二、具公文寫作能力,英文檢測經初階通過者為佳。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四、具一般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五、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職缺1名
(一) 協辦長照機構資源盤點、長照法人資源盤點、機構住宿式資源布建及促參案件等相關作業。
(二) 跨司署業務窗口、協辦文書、檔案管理、公文收發及總機。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缺1名
(一) 協辦長照人力(含中階人力)規劃及產製相關報表資料。
(二) 長照機構人員系統之人員補註記等資格管理、定期產製成果。
(三) 跨司署業務窗口、協辦文書等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長期照顧司)
聯絡E-Mail LGJIARUNG@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8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280薪點至328薪點(新臺幣38,948元至45,624元),自280薪點起聘。
五、進用日期:自到職日起。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6226、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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