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職務代理約僱科員(須具有身心障礙手冊)~2025-08-0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職稱 職務代理約僱科員(須具有身心障礙手冊)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31~2025-08-07
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任事積極,學習能力強,並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Excel、Word)。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四、限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工作項目 一、教育部國教署國際教育補助相關計畫。
二、本市國際教育旅行交流中心計畫。
三、私立學校董事會業務(分區業務)。
四、國中校長遴選。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聯絡E-Mail bv4439@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僱用期間:
一、自本局通知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自即日至114年8月7日(星期四)前。
二、報名方式:有意擔任本職務且符合資格者,於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證件資料,得依下述擇一方式報名:
(一)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二)或逕寄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北區中等教育科 謝股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電子檔並請同步郵寄至bv4439@gov.taipei。
(三)請按照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上傳照片及上傳資格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1、履歷表(含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及歷任職務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
3、個人自傳約300字,內容包括: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4、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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