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2025-08-13

徵才機關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07-31~2025-08-13
資格條件 (⼀) 學經歷: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
(三)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規定之不得任⽤為公務⼈員之情事。
(四) 品德操守優良,⼯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工作項目 本職缺採紙本投件應徵;係職務代理⼈職缺,實際⼯作內容將由科室主管調整。
(⼀) 辦理垃圾焚化廠、掩埋場等廠務、設施安全規劃及相關事項。
(⼆) 辦理⼯程規劃設計、安裝施作、施⼯品質規範及相關事項。
(三) 辦理廠務規劃安全動線、消防設施管理及相關事項。
(四) 辦理廠務各設施動⼒機械、⽔電、動線規劃、機電之管理、訓練、維護、操作及其相關事項。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市海濱路240號。
聯絡E-Mail 61197@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意願至本局服務者,請於114年8月13日前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寫,並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報名表至「新竹市環境保護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公開甄選」,本職缺係採紙本投件報名,未以紙本報名者,恕不受理。(報名表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本局網站徵才專區下載)。
聯絡電話:(03)5368920轉1305⽯⼩姐。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候補期間為5個⽉,並⾃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三)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四)⼯作期間:⾃實際到職⽇起⾄考試錄取分配⼈員報到前1⽇⽌(約僱⼈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五)應徵⼈員須具備:1.電腦文書處理能⼒。2.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規定之不得任⽤為公務⼈員及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之情事。3.品德操守優良,⼯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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