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5~2025-07-28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二職等以上,但不含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之現職、離職警察人員及其他警察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二) 具公職行政工作經驗5年以上。 (三) 最近4年考績,須2年考列甲等,2年考列乙等以上。 (四) 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15條各款情事之一,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六) 認真負責,能勝任綜合行政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項目 | (一) 綜合行政業務工作與服務。 (二) 電腦文書處理。 (三)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及所屬機關。 |
聯絡E-Mail | loislane@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係預估缺。 不受理郵寄報名,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 上傳資料(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現職派令。 5.最近4年考績通知書。 6.已通過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三) 符合資格條件者,得視需要擇優面試(時間及地點另外通知)。 (四) 除正取4名外,視實際情形擇優錄取侯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六) 聯絡電話:07-2120800#2154,承辦人: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