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徵求 書記~2025-07-28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4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7-25~2025-07-28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二職等以上,但不含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之現職、離職警察人員及其他警察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二) 具公職行政工作經驗5年以上。
(三) 最近4年考績,須2年考列甲等,2年考列乙等以上。
(四) 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15條各款情事之一,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六) 認真負責,能勝任綜合行政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 (一) 綜合行政業務工作與服務。
(二) 電腦文書處理。
(三)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及所屬機關。
聯絡E-Mail loislane@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職缺係預估缺。
不受理郵寄報名,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 上傳資料(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現職派令。
5.最近4年考績通知書。
6.已通過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三) 符合資格條件者,得視需要擇優面試(時間及地點另外通知)。
(四) 除正取4名外,視實際情形擇優錄取侯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六) 聯絡電話:07-2120800#2154,承辦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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