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徵求 助理員~2025-08-04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7-28~2025-08-0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綜理科研考、人事、綜合、總務及議會相關業務。
二、財團法人桃園市觀光發展基金會窗口。
三、其他行政庶務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聯絡E-Mail 10078888@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係預估缺,出缺日期為114年9月1日,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
2.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一般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之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7)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並以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聯絡人及電話:觀光旅遊局人事室麥小姐03-3322101#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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