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徵求 書記~2025-05-02

徵才機關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2~2025-05-02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地政職系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進用。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曾辦理登簿校對經驗者尤佳)。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一坑路43號5樓(登記課)
聯絡E-Mail AT8888@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4年5月2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2.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上傳。證明文件如下:
(1)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一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
3.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連絡電話、手機號碼。
4.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初審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6.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6月5日出缺。
7.聯絡電話:02-24974106轉分機600(人事室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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