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至師(三)級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2~2025-05-22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藥學相關科系畢業。 (三)領有藥師專門職業證書。 (四)現任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醫院,且累計服務滿2年以上者。(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五)領有中藥課程16學分證明書。 |
工作項目 | 臨床藥師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屋分院(327005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
聯絡E-Mail | 705555@mail.tyg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aid=58&pid=70/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最新消息。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65 邱慧雯專員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4 年 05月 22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藥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