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2~2025-05-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具備公務經驗者尤佳。 (二)具備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可自行出外執勤、具小客車駕照尤佳。 (三)男女不拘。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
工作項目 | 1.耕地三七五租約登記管理、耕地租佃委員會事項。 2.農林漁牧普查及農業動態調查。 3.農機管理。 4.植物保育、農漁業推廣宣導相關事項。 5.農村再生計畫協調及督導、休閒農業區執行。 6.小麥麵食文化節活動。 7.農地違規使用查報業務、非都市土地利用管制事項。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地址: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2段3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8日前將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請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資料〈無則免附〉影本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大雅區公所農業課辦理報名【地址: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2段301號;報名相關事宜請電洽04-25663316分機371(謝小姐);工作內容相關事宜請電洽04-25663316分機350(歐課長)】,報名文件請用A4紙張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業課技士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二)本項報名人員符合資格者係採書面審查及評選方式為原則,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且評核尚須辦理面談者,將另擇優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以從缺。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7,800元。(另需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提撥自付部分) (六)僱用期間:本案係已列入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職缺之職務代理,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