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07 |
資格條件 | (一)必備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職務調整工作者。 (三) 具備電腦資訊處理能力為佳(如Word、Excel、PowerPoint處理及影片製作等)。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人事資訊管理、文康活動、慶生會及其他各項活動相關等)。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1樓 |
聯絡E-Mail | an8408@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5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無工作經歷者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未於線上報名僅以紙本投件者、各種證件影本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5215550轉8585洽詢人事室郭小姐;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謝小姐(電話:02-25215550轉8590)。 (二)各種證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僱用原因消失即予終止僱用)。待遇: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甄試時間另電話通知,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面試評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正取⼈員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新進人員錄取報到後一個月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請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證明合格書(須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八之檢查項目)。 (五)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並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