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08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者(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或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四) 工作認真、品德良好、注重行政倫理、具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及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能力,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熟悉政府採購法,並具實際採購業務經驗尤佳,需能配合機關需要不定期工作輪調。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本局相關科室教育政策或教育事務需求之採購業務及採購法令諮詢。 (二) 本局底價訂定、本局採購預警系統相關業務。 (三) 辦理本局採購教育訓練、本市學校採購招標文件範本應用研習。 (四) 輔導及彙整本局社會創新產品採購資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 |
聯絡E-Mail | w65998@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者: 1. 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5月8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方式,由系統自動產製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現職人員請另行檢附)。 2.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5月8日(星期四)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為同一pdf掃描檔寄送至w65998@gov.taipei或紙本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溫科員收,並請主動洽詢承辦人確認文件已送達,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02,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科員」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本局將通知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如須補件請於通知次日下午5時前補件,逾期未補件不予受理報名)。 (二) 本職缺工作內容需辦理採購相關業務,經初審(書面審查)依專業能力擇優擇期通知甄試,不符需求者恕不退件與函復。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甄選成績未達80分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與函復 (三) 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請參閱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15&pid=12407)。 (五) 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賴股長,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