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2~2025-06-17 |
資格條件 | 一、本次甄選學經歷資格條件為以下擇一: 1.領有社工師證照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惟於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在職之專業人員,或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3. 大學以上學校醫事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大學以上學校財務、會計、法律系所畢業。 4.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曾任直轄市、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中心行政人員且具3年以上年資者。 二、諳電腦操作,具Excel 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三、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
工作項目 | 1.規劃推動長照各類服務:依據政策方向規劃並推動各類長照服務,包括居家式(如居家服務、居家護理)、社區式(如日間照顧、巷弄長照站)、機構式(如住宿型長照機構),並拓展創新服務模式,提升服務可近性與多元性。 2.特約單位管理與審查:負責長照特約單位的稽核、管理、給支付審查及核銷,並督導、審議、委託或補助服務提供單位辦理長照業務。 3.長照資源拓展與人力培訓:開發、推動長期照顧服務資源,並充實人力,辦理教育訓練、聯繫會、個案討論會等,促進服務提供單位溝通合作。 4.行政管理與資訊維運:辦理長照管理中心財產與預算管理、採購修繕、成果結報,維護長照網頁平台與資訊系統,管理單位帳號與資料。 5.服務申請與諮詢窗口:受理民眾申請及諮詢長照服務,包括接聽 1966 專線、長照服務使用宣導,並受理長照相關申訴與陳情。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彰化市曉陽路1號5、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17日止 (以報名截止日當天本局收件為憑,不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親送或掛號郵寄至彰化市曉陽路1號5樓,彰化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強化整備長期照顧行政人力資源-行政人員」臨時約聘人員。 (五)、報名應準備資料(1式3份): 履歷表、自傳、學歷證件、工作證明等影本,1式3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七)、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5名、備取2名,未能立即遴用者將列冊候用,期間 3 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補派。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八)、錄取公佈: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九)、其 他: 1、「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強化整備長期照顧行政人力資源」計畫由衛生福利部補助。 2、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續僱至114年12月31日止,表現優異者,115年度優先續聘,如經費用罄即自動解僱。 3、待遇:每月薪資以296報酬薪點/新臺幣3萬9,960元核算;具有社工、醫學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以每月312報酬薪點/新臺幣4萬2,120元核算。 4、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保有最終解釋權利。 (十)、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4)7278503分機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