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徵求 辦事員~2025-06-19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05~2025-06-19
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及無限制轉調情形。
3、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1、員工各項薪津等發放及所得扣繳作業。
2、員工公教優利、住宅貸款及法院執行命令等扣繳。
3、員工勞、健、勞退、公保、退撫、離職儲金之扣繳及製表。
4、辦理押標金收據日、月報表、收據請領單及自行收納紀錄卡。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本處將於114年下半年搬遷至民生水資源再生廠: 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
聯絡E-Mail gc549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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