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5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5~2025-12-01 |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或交通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局土木工程職系相關業務9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樓)。 |
| 聯絡E-Mail | 10040125@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2樓,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人事室收,並請於114年12月1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1)甄選人員簡歷表、(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工作經歷等資料各1份,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並加註連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郭小姐電子信箱:10040125@mail.tycg.gov.tw。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擇優備取1至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工作期程: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七)待遇:月薪38,948元 (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324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