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12-0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1-25~2025-12-01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或交通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局土木工程職系相關業務9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樓)。
聯絡E-Mail 1004012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2樓,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人事室收,並請於114年12月1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1)甄選人員簡歷表、(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工作經歷等資料各1份,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並加註連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郭小姐電子信箱:10040125@mail.tycg.gov.tw。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擇優備取1至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工作期程: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七)待遇:月薪38,948元
(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324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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