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18~2025-11-25 |
| 資格條件 | (一) 性別不拘,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四) 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
| 工作項目 | 1.公產管理業務 2.零用金業務 3.娛樂稅業務 4.單照管理 5.課內經費動支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30341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1號 |
| 聯絡E-Mail | 10009852@hc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次徵選採線上報名,請自行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線上報名點選「我要應徵」,並將履歷表(附自傳、照片)上傳儲存,另證照資格等學經歷證件(含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離職證明、相關證照等)等證件掃描整合成單一檔案以附件上傳。 (二) 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辦理僱用手續。 (三) 本次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登載本所網站(網址:https://www.hukou.gov.tw/ )。 (四) 僱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銷假前1日止,終止契約。 (五) 月支報酬標準: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以行政院核定114年度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支給標準)。 (六) 聯絡電話:(03)5993911分機511詹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