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 徵求 科員~2025-10-20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08~2025-10-20
資格條件 1.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現任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含所屬機關)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職務人員。
(2)現任「全國警察機關陞遷序列表」第八序列以上警察官職務,且曾任警察機關人事人員1年以上者。
2.經中央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3.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行政管理人員或警察法制人員類科考試及格。
4.最近2年考績均列乙等以上,且獎懲相抵後未達申誡。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28條情形。
工作項目 1.辦理警察機關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基隆市警察局人事室科員1缺(支援本署人事室工作):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2.新竹市警察局人事室科員1缺(支援本署人事室工作):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聯絡E-Mail chia@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上傳報名表(請至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人事徵調專區下載)、現職派令、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最近2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
2.聯絡人:古警務正,電話:02-232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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