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宜蘭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08~2025-10-14 |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4.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本會議事組議事紀錄等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宜蘭市中山路1段399號。 |
| 聯絡E-Mail | connie@ilc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以下資料掃描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檔案):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 最近3年獎懲令。 (6) 其他相關證件(如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 2.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3.合則約談(本會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會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本項甄選均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甄選,並擇優參加面試,如無適當人選,本會得予從缺,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