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6-09

徵才機關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2(候補3名,候補期間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29~2023-06-09
資格條件 1.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具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
2.具備機車駕照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協辦本區養護班道路維護修繕管理及資料整理、協辦本區雨水下水道考評作業、協辦纜線清整、協助防汛及災防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皆以A4紙張印製(排列整齊即可,請勿裝訂),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112年6月9日)前,掛號寄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秘書室收,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件不齊全以放棄論,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臨時人員(內勤人員)】
1.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臨時職代甄選報名表,請務必簽名,不須檢附(上傳)照片。
(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秘書室下載/臨時職代甄選報名表:https://www.banqiao.ntpc.gov.tw/home.jsp?id=ea63572cd5291017)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 機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5. 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 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徵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者,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薪資為26900元整,須經試用期3個月,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五、本所秘書室連絡電話:02-2968-6911#214 鄧小姐。
工務課連絡電話:02-2968-6911#140 王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