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05~2025-09-2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熟諳Word、Excel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三)具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經驗,具有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四)具公務機關約聘(僱)工作經驗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人事行政業務。 (二)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407662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薪資:4等1級25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34,775元)。 (二)僱用期間:依本處通知報到日,並以被代理人實際請假期間(自114年10月起至被代理人娩假迄日止)為限,如接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得視職務代理人工作表現及相關法令規定代理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上開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三)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4年9月22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助理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簡式(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簡式(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 (五)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七)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143、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