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9-10

徵才機關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04~2025-09-10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專科以上(農林漁牧等相關學科畢業尤佳)或具相關工作經驗。
(三)諳文書電腦基本處理、主動積極配合度佳。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經建課農用證明、造林獎勵(林政)、畜牧場管理及封溪護漁等農林漁牧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一段37號)
聯絡E-Mail AQ5692@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
1.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運用)。
2.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 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
5. 相關經歷資料。
6. 汽機車駕照影本。
7. 簡要自傳或履歷表(不限格式)。
(二) 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三) 採郵寄、親送報名(仍請完成前項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相關作業):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親送或以郵戳為憑寄至「(223002)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新北市石碇區公所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建課臨時人員」。
※資料不全或未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相關作業者,以資格不符論。

二、 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採資歷審查進行甄審程序,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三、 聯絡方式:
(一) 聯絡人:經建課陳先生 26631080分機283
(二) 電子信箱:AI3388@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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