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徵求 約僱書記(預估缺)~2025-04-09

徵才機關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以約僱3等230薪點支薪(月支報酬約31,050元)
職稱 約僱書記(預估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2~2025-04-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工作細心負責品行端正,並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操作(Word、Excel、Power point等)能力者。
五、具櫃檯服務經驗或社會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第一、五、六類健保相關事宜。
2、辦理健保業務檔案掃描相關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1樓)
聯絡E-Mail bk_108109@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聯絡E-mail、填寫自傳末頁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離職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本職缺應徵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或將資料影本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於114年4月9日前E-mail、送達或郵寄本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1樓,臺北市中山區公所社會課,請郵寄者信封上註明社會課黃小姐收及應徵職務,聯絡電話:02-25031369分機530,E-mail:bk_108109@gov.taipei),郵寄以郵戳為憑。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錄取人員經核定後,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布並以電話通知;面試平均分數未達8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若未獲通知面談或未遴用者,恕不退件與通知,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四、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五、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得依序遞補該職務編號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另應徵人員不適合時,本所得予從缺。
備註:
僱用期間為自公布錄取簽約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分發本所人員報到前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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