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7~2025-04-11 |
資格條件 | (一)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二) 工作態度主動積極並可配合不定期加班、輪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 須非屬本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五) 除本國籍以外無其他國籍。 (六) 本職缺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應徵。 |
工作項目 | (一) 本所民政課登記桌、收發文業務。 (二) 民眾民政業務臨櫃洽詢服務。 (三) 里鄰長勞健保業務協辦。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於114年4月11日前,以「本所收件日」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臨時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本職缺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秘書室張先生收。 (三)聯絡電話:(02)29862345分機585。 (四)報名應繳下列證件,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甄選報名表(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sanchong.ntpc.gov.tw/熱門服務/表單下載/三重區公所秘書室項下列印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務必親自簽名,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五)凡資格條件不符或報名應繳證件有缺漏者,恕不另行通知,一律視為審查資格不合格;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e-mail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請務必注意e-mail通知面談之訊息。徵才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本所檢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六)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職缺月薪新臺幣(下同)29,090元整。 (八)應徵者無須上傳或檢附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