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客家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9~2025-04-17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本職缺任用資格經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四、具備客語溝通能力尤佳(得提供客語證照或於履歷表說明客語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客語能力認證詞彙編印、證書及獎勵發送等相關事宜。 二、辦理客語數位學習相關業務。 三、辦理客語客語推廣資訊系統補助案相關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
聯絡E-Mail | ha0572@mail.hakk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4月17日 (星期四)前將下列基本資料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請勿寄送紙本資料至本會)完成傳送作業,並於線上同意開放本會調閱履歷(點選以下「我要應徵」連結),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一)基本資料表 1.檔案於本網頁下方下載,請填寫完畢後寄至ha0572@mail.hakka.gov.tw,未傳送者視為資格不符。 2.請務必參考本會提供之範例依式填寫,並將基本資料表odt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傳至ha0572@mail.hakka.gov.tw,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助理員職務」。 (二)相關佐證資料(以下佐證資料請按順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同意本會於審查資格時使用):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近及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其他相關證照(如客語證照或採購證照)影本(如無則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未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並視需要舉行業務測驗,其方式於本會通知當事人面試或測驗前告知。另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楊小姐(人事問題) / 轉545工作內容(徐科長) 五、本職務預計於114年5月23日後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