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徵求 課員~2025-04-09

徵才機關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3-31~2025-04-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輪班及職務輪調。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處殯葬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區崇德路1段50號
聯絡E-Mail 0616b@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4)年4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本案聯絡人:04-22334145分機506 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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