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6-21

徵才機關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候用期限: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6-01~2021-06-21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具備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4.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操作。
5.品性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6.有汽機車駕照並熟能駕駛者尤佳。
7.有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示範公墓懷恩堂選取塔位及晉塔服務、公墓巡查。
工作地址 三芝區示範公墓懷恩堂(新北市三芝區圓山里八連溪頭25之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0年6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送達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一段32號新北市三芝區公所民政災防課,信封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臨時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https://www.sanzhi.ntp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秘書室自行下載)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後進行甄選,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知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返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聯絡人:三芝區公所民政災防課林小姐,聯絡電話:(02)26362111分機262;電子信箱:AB3430@ntpc.gov.tw。
(四)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預計110年8月1日起)
(五)薪資標準:月支報酬新臺幣24,500元(含勞、健保等雜費)。
(六)本次徵才依甄選結果正取1名,並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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