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候用期限: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6-01~2021-06-21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具備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4.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操作。 5.品性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6.有汽機車駕照並熟能駕駛者尤佳。 7.有相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示範公墓懷恩堂選取塔位及晉塔服務、公墓巡查。 |
工作地址 | 三芝區示範公墓懷恩堂(新北市三芝區圓山里八連溪頭25之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0年6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送達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一段32號新北市三芝區公所民政災防課,信封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臨時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https://www.sanzhi.ntp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秘書室自行下載)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後進行甄選,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知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返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聯絡人:三芝區公所民政災防課林小姐,聯絡電話:(02)26362111分機262;電子信箱:AB3430@ntpc.gov.tw。 (四)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預計110年8月1日起) (五)薪資標準:月支報酬新臺幣24,500元(含勞、健保等雜費)。 (六)本次徵才依甄選結果正取1名,並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