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定期契約醫務副管理師或定期契約醫務管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9-24~2021-10-11 |
資格條件 | 須同時具備下列1~2項: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且於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者,並具有與工程相關之執、證照(如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證書、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書等)。 二、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三、本案職缺以「定期契約醫務副管理師」或「定期契約醫務管理師」聘僱,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總醫院醫務契約人員遴用標準表,評估符合本職缺錄取人員實際學經歷等條件後,核定實際聘用職級,相關基本條件說明如下: 1、 定期契約醫務副管理師:(本俸+工作獎金約33,350元)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且於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者,並具有學士學位。 (2) 具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者。 2、 定期契約醫務管理師:(本俸+工作獎金約39,530元)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且於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者,並具有碩士學位。 (2) 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者。 四、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或品質管理人員證書者佳。 五、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六、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註:本職缺係代理工務室人員育嬰留職停薪職缺,僱至留職停薪屆滿(111年9月30日)為止。倘留職停薪人員提前申請復職,本替代人力應即解僱。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建築物、設施設備之新建、整建及維護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
聯絡E-Mail | plustar.eric@msa.hinet.net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110年10月11日17時30分前檢附履歷表(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註明連絡電話)、學經歷、自傳、身份證影本、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書影本,Mail或以掛號郵寄40705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臺中榮民總醫院工務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書面資料如符合徵才條件者,將另行通知來院甄選。 (1)甄試項目:筆試(50%)、面試(50%)。 (2)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3)甄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暪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五、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電話或手機及E-MAIL。 六、聯絡人:林健文 聯絡電話:04-23592525#2313 電子郵件:kevinwillmas@vghtc.gov.tw 郵寄地址:40705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臺中榮民總醫院工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