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徵求 約聘職務代理人~2021-04-15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4-07~2021-04-15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及公文處理能力。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具高度工作熱忱,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不得任用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綜合(含研考)、內控業務及會報資料彙整。
2.土地管理作業。
3.預算編製、執行管制資料彙整。
4.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彙整。
5.新興及臨時交辦事項。
6.平日或假日輪流擔任總值日。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七十八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10年4月15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人事室王先生收【聯絡電話: (03)3321224分機111】,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輔導員職務代理人」字樣。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3.代理期間:暫訂自110年5月3日同年12月31日。
4.月支報酬: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支給328薪點,約新台幣409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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