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1-03-25~2021-03-31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3.大學學歷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社會系、心理學系、輔導學系、犯罪學系)畢業。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能力。 (三)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110年-蛻變-蛹化蝴蝶專案計畫。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工作薪資:本案臨時人員薪資,晉用標準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24.7),月薪新臺幣3萬4,916元,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者,增加16薪點,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增加16薪點。 二、工作期間:110年4月15日(預計)至110年12月31日止。(依實際到職日為准) 三、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具結書、同意書(請至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少輔專區網站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資格學歷畢業證書或證照(無則免附)、機車或汽車駕照正反面影本,於110年3月3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收(地址: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逾期送達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經錄取通知應到職日,未於5日內到職者,即通知由候補人員遞補,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3-9330202游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