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工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20-06-10~2020-07-31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具園藝專長、空調、機電或水電相關專業執照者尤佳。 (五)需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
工作項目 | 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勤務、輪值駕駛、公文遞送業務、環境清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人:本院總務科許先生,電話082-321564#109,傳真082-324586。 二、檢具文件: (一)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附件一)。 (二)檢附文件如下: 1、移撥同意書(附件二)。 2、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5、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 7、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8、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 9、園藝、空調、機電或水電相關證照(無則免) 10、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 (三)報名文件均應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 三、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自本院網站(http://kmh.judicial.gov.tw/)下載空白履歷表、同意書、甄選簡章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