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徵求 約聘人員~2021-08-20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8-12~2021-08-20
資格條件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理、工、醫、農相關學系畢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2.國內外理、工、醫、農相關學系大學以上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且具有職業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者。
工作項目 執行勞動檢查法、勞動基準法令、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及其他依勞動法令應檢查之事項。
工作地址 (一)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左側選單「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平台(第一次登入者請先註冊帳號),填寫並確認履歷資料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亦請將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件(如職業安全管理人員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掃描成電子檔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 2.如持國外學歷報名須另檢附駐外辦事處驗證本、中譯本、歷年成績單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不齊不予受理。 3.本案採線上報名,紙本報名不予受理。 (二)工作地址: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2-4樓
聯絡E-Mail jessie2@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及甄選日期公告
初審合格者擇優辦理面試,審查結果及甄選日期訂於110年8月30日17時30分前公告於本處網站(https://klsio.kcg.gov.tw/)。
(二)備註:
1.本職缺列為聘用人員第7職等,以328薪點進用(折算薪資為新臺幣40,901元),相關工作條件依聘用契約辦理。
2.本職缺工作性質偏重外勤,應徵者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者尤佳。
3.資格不合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予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應於公告之指定甄選日期時間參與面試,本處不另行通知。
4.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5.聘用期間:自府函發文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後續聘用與否視各該年度計畫而定)。
6.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各項事由,如經本處發現得撤銷錄取資格;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以報名截止日回推),始得錄用。
7.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3名,期間為6個月。
8.理工醫農相關學系、所表請參見本處網站/公告專區/最新消息(https://klsi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B91C814170C41B2&sms=1F20EE75771F2954&s=1604C11D834BD86C)
9.聯絡人:林小姐(07-7336959分機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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