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21-02-25

徵才機關 新北市汐止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另得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三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2-19~2021-02-25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最近三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
4、最近三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5、具1年以上戶政實際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6樓
聯絡E-Mail ae9452@ms.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2、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2月25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如有證件不齊將不予受理。
3、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6)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件等(無則免附)。
二、甄審通知及相關作業:
1、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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