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人員 |
職稱 | 法官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數名(詳見簡章)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2-15~2022-02-18 |
資格條件 | (一)甄選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2.經相當高考等級考試法制或法律廉政類科及格。 3.大學法律系畢業並具法律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資格。法律相關研究所係指法律研究所、法(律)學系碩士班、財經法律系碩士班、政治法律系碩士班、財經法律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海洋法律研究所、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4.曾任法官助理,聘期屆滿四年成績優良,因故離職未滿一年。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及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法官助理協助法官處理訴訟、非訟、強制執行事件,其工作內容如下: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七)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聯絡E-Mail | tyt1027@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2月18日(星期五)止,一律採通訊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址:(236202)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人事室湯科員收。(請於信封註明『報名111年法官助理甄選』字樣) (三)聯絡電話:(02)2261-6714轉7005。 (四)本院公告網址:https://pcd.judicial.gov.tw/tw/cp-374-807829-f75e5-16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