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徵求 技士~2021-11-24

徵才機關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11-18~2021-11-2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3.具相關經驗者尤佳,並熟諳電腦操作。
4.積極、善與人溝通、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加班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食品產製衛生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5號)
聯絡E-Mail b4933022@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有則檢附)、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次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3.本項甄選視學經歷專長等資料及本處業務需求,擇優另行通知面談,面談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次甄選得依甄選名次擇優列冊候補1至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期間若有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5.應徵資格諮詢:黃小姐,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2603。
6.工作內容諮詢:梁先生,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3224。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