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0-01-13

徵才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財稅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01-09~2020-01-1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Word、Excel、NDC ODF及中文打字)。
3.具有國稅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5.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進用。
工作項目 1.工作期間:自109年2月3日起至同年12月24日止(實際期間以請假事由發生日計算為準)。
2.工作內容:國稅稽徵業務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0號
聯絡E-Mail NH00634@ntbn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請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手機)、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專業工作經驗證明影本(均以A4紙張大小格式裝訂)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無則免附),於109年1月13日前掛號寄至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0號3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銷售稅課)盧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以郵戳為憑,或於前揭截止日前之上班時間內送件至本分局總收文加蓋(含日期)收文戳章,逾期恕不受理。
2.月支報酬:34,916元(約僱五等280薪點)
3.不合格或證件不齊未獲錄取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加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送,未附者本分局將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4.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機關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5.聯絡人:(03)3396511轉304盧小姐。
6.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