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0-01-22

徵才機關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0-01-15~2020-01-22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須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資格,一般民政(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有服務熱忱,須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通過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工作項目 本所一般民政(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石岡區豐勢路1033號
聯絡E-Mail Lensyu@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09年1月22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請檢具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新派令、現職最新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另若有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亦請一併檢附)。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4-25722511轉270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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